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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宣布下调油价:汽柴油降0.12�0.13�/�

时间�2013-11-15   来源�

 

  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,中国石�(7.64,-0.01, -0.13%)天然气集团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:

  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,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�

  一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国家储备用汽、柴�(标准品,下同)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60元和155�(新浪财经注:折合90号汽油每升降�0.12元,柴油每升�0.13�),调整后的汽、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315�7490元。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。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�

  二、供交通、民航等专项用户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。调整后的汽、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8715元和7890元。其中,供渔业、林业、农垦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�

  三、各地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。调整后各省(区、市)和中心城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�

  四、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《石油价格管理办�(试行)》规定执行�

  五、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�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�0.92�1的比价关系确定,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�

  六、调价执行时间为2013�11�14�24时�

  七、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�

  八、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,确保成品油冬季稳定供应;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,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�

  九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。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,出现异常情况,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�

  附件�1.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

  2.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

国家发展改革�

2013�11�14�

(转自新浪网�